工会主席职责
 
1 、以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切实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
2 、贯彻执行《工会法》和有关方针政策,研究新时期学校工会工作的特点 , 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全院工会工作。
3 、负责落实每学年教代会的筹备工作 , 督促检查教代会提案的征集、落实情况。
4 、负责制定工会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院工会及各工会小组工作。
5 、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工会日常事务。
6 、向院党委就按期召开教代会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协调工会与学院各部门的关系。
7 、负责工会专兼职干部队伍的建设、思想教育、岗位培训、学习进修、考核考评等工作。
8 、组织领导工会理论研究及对外交流活动,负责处理对外群众组织协作中的重要事务。
9 、定期向院领导和工会委员会总结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10 、工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工会的各项工作。
11 、工会副主席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的文体活动,作好学院委托的计划生育工作和工会女工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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