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职责
1、 负责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 负责工会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会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
3、关心教职工的生活,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广大教职工的贴心人,起到领导与教职工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4、 协助学院行政领导加强民主制度建设,推行院务公开,收集意见和反映促进学院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
5、 工会应根据经费独立的原则,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对因伤病住院的在职教职工,配合其所在的部门或单位进行慰问,对死亡的教职工,配合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及时研究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
6、 负责组织教职工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
7、 负责女工工作;
8、承办院党委、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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