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有关规定,更好地坚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社会充分了解我院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录取方法,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办学性质
省属公办全日制院校。
二、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在高考志愿表志愿栏填写“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按志愿录取。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各专业无男女性别要求和限制。
5、录取具体方式:报考我院志愿的进档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线以上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录取,实行网上录取。
三、学费
文秘专业、经济管理专业:2600元/年
其它专业:2970元/年
住宿费:400元/年
四、录取结果
被录取的考生由我院邮寄《录取通知书》,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校报到。
五、咨询和联系方式
电话:0971-7410099 7410430传真:0971-7410099
电子信箱:
qmzyzb8099@163.com
联系人:努 果(0971-2585245) 吴忠西(0971-2581663)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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