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 3 次会议,现将会议决定的农牧区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 40 %的,以招聘岗位总数 100 : 120 比例确定全省统一的初选分数线;报名人数少于或接近招聘计划数的,按参加考试人数确定 10 %的淘汰率;报名人数不足 5 人的,以各学科笔试初选分数线平均值确定分数线。 二、分学段、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需要,在报名者同意的前提下,同学科初中学段可以调剂到小学学段。 三、进入笔试初选线范围的应届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中未取得教师资格人员,按教师资格认定要求进行面试(说课 5 分钟,讲课 15 分钟)。达不到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不再列入初选范围。 四、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据个人填报志愿录取。未录满的地区和学校,对填报了服从调剂的考生按考分从高到低依据服从调剂的顺序进行调剂。 五、同等情况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和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类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子女及实施“计划”的州县生源优先录用。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人事厅 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一日